盐城市紫薇幼儿园屋面防水及塑胶地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盐城市紫薇幼儿园屋面防水及塑胶地面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优质施工承包队伍。
二、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谈判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盐城市紫薇幼儿园屋面防水及塑胶地面改造工程。
3.2项目地点: 盐城市紫薇幼儿园内。
3.3谈判内容:盐城市紫薇幼儿园屋面防水及塑胶地面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防水及地面塑胶地板改造工程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采购要求为准。采购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采购人可根据建设需要对谈判内容进行调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清退供应商,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4质量要求:合格。
3.5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四、供应商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资质等级及范围: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在有效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5 其他要求:
4.5.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谈判时不得更换且中标后必须亲自到现场管理。
4.5.2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采购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6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谈判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8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9 工程采购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谈判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谈判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采购将拒绝谈判报名。
七、本谈判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
八、谈判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携带谈判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盐城市紫薇幼儿园报名并领取谈判相关资料。
采购人:盐城市紫薇幼儿园
联系人:郑园长
联系电话:15318272222
谈判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8921898001
地址: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12楼